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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婦申請家暴令 元配始知夫外遇

從事報關行工作的林姓男子與葉女有婚外情,林涉嫌多次對她施暴,葉女忍無可忍,控告林傷害罪嫌並聲請保護令。

家暴官將保護令送到林男戶籍地,林妻才發現他與葉女同居,氣得拿家暴令當證據控告葉女妨害家庭罪嫌,葉女坦承與林同居,但現在只想終止婚外情關係。

在報關行工作的林姓已婚男子,一年多前結識在卡拉OK店工作的葉姓離婚女子。葉女說,兩人在她家同居一年多,一開始她以為他單身,約半年前得知他有妻室,因他告知與妻子感情不好已經分居,兩人仍持續有親密關係,沒有分開。

葉女向警方報案指出,林姓男子多次對她言詞辱罵及施暴,上月中因不滿她未接他的電話,當街毆打她並強拉她返家,回家後又對她拳打腳踢,導致她臉部多處挫傷,她持驗傷單控告他傷害並聲請保護令,但林男否認施暴。

上月底,基隆地方法院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,限令林姓男子不得再對葉女身體有不法侵害及騷擾等行為。葉女獲保護令後,向警方表示將撤回傷害罪部分。家暴官把保護令送到林男戶籍地,林妻意外看到保護令,拿著保護令當證據到派出所報案。

林妻指控丈夫與葉女涉嫌妨害家庭,並說丈夫工作日夜不定,一星期約回家三、四天,因夫妻感情不睦,她未過問他在外生活,直到意外看到保護令內容,才知他在外和別的女人同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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